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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区消防救援局
负责人 彭明亮
职务 党委副书记、大队长
负责人 张 仙
职务 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
联系方式 028-84383119
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建功路119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 09:00-12:00;13:00-17:00

部门职能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负责本地区的消防安全综合监督、执勤灭火救援和队伍管理教育工作。

二、防火监督检查工作。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消除消防违法行为,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三、灭火、抢险救援工作。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消防救援工作。减少火灾危害,抢救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消防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

四、社会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五、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开展非轻微火灾原因调查,督促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配合开展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封闭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统计等工作。

六、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依职能职责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七、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八、指导、培训基层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其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及小区院落消防安全现状和消防设施设置情况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九、指导微型消防站、企业专职消防队、民办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建设,指导进行消防战术、技术和体能训练,开展消防战术、技术研究,提高各级队伍的灭火战斗能力。

十、指导街道、行业部门做好本单位、本行业、本属地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